
家長必須知道的 香港特殊教育需要 - SEN系統
甚麼是SEN?
每年九月開學後直到十一月是學校識別有學習困難的重要時間,同時也是家長決定是否申報子女特殊教育需要(SEN)支援的時候,九月更是DSE調適的關鍵月份。這段期間,有關小朋友評估的查詢便會增加。有不少家長「心大心細」,既想知道小朋友的能力上的困難會否影響學業,同時又擔心一旦證實小朋友患上任何神經發展障礙,到底應否通知學校,甚至長遠會否影響升學、工作或者保險。希望這系列有關特殊教育需要的文章可以給各位一個答案。
在開展正文之前先帶出重要訊息﹕如發現學童有學習或情緒問題,評估是關鍵!正式的評估才能指引家長選擇合適的系統性訓練及治療。
特殊教育需要(Special Educational Needs, SEN)與特殊教育(Special education)不同。SEN 制度的出現,是經過長時間的教育學(Pedagogy)研究。理念上,每一位學童都是獨一無二,他們有各自的弱項及長處,透過融合教育(integrative education),幫助具有不同需要的小朋友,可以透過學校及專業人士的幫助,享受相同的教育及成長體驗。根據教育局通告第 33/2003 號所提出的平等機會原則,學校不應因學生有特殊教育需要而拒絕接受其入學申請,或用任何方式游說有關學童報讀其他學校。
在香港,SEN有9類(見下表),精神疾病是教育局在2017/18學年加入成為其中一類SEN。現行制度下,每一間主流中小學會有一位特殊教育需要統籌主任(SEN coordinator, SENCO),通常是一位學校老師,負責統籌學校中及早識別及安排介入的職員,因此筆者建議家長務必掌握SENCO及學校社工的聯絡方法。

SEN在教育上的配套
患有以上9類情況的小朋友並不會自動成為教育局制度下的特殊教育需要(SEN)學童。
根據早在2017/18學年度中教育局提供的數據,全港中小學每100位學生便有7.7位有SEN,即7.7%。全港學校每年由SENCO在11月提交資料到在特殊教育資訊管理系統(Special Education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SEMIS)。完成程序後,有SEN 的學童才在制度中成為SEN學生。
SEN 流程
現時教育局提倡主流學校採取「及早識別」和「及早支援」的策略,使懷疑SEN學生盡快得到支援。識別的時間橫跨整個學年,當家長或老師們留意到下列的情況(見下表),便可通知輔導組或學生支援組(Student Support Team,亦稱「SEN Team」)及特殊教育需要統籌主任(SENCO),駐校社工(school social worker, SSW)隨後會與家長討論,徵求他們的同意(consent)轉介到校本教育心理學家(school-based educational psychologist, EP)進行評估,同時按需要建議家長接受評估的其他方法,包括到非牟利團體(NGO)或私家評估服務。
如家長選取在校提供的服務並即時簽寫同意書, 完成評估所需時間由3個月到兩個學年不等,實際需時視乎每間學校的資源及SEN懷疑個案的數量。故此,家長下決定的時間對學童何時取得支援亦有重大影響。

有邊幾類SEN支援類別?
現時本港學校跟從教育局的指引,採取三層支援模式的架構(three-tier model)。理念上,希望視乎嚴重性按需要提供支援。
跟據教育局於2020年更新的《全校參與模式融合教育運作指南》,三層的內容分別為:
第一層的支援是及早識別,並透過優化課堂教學,及早照顧所有學生的不同學習及適應需要,包括有輕微或短暫學習或適應困難的學生。
第二層支援是因應學生在一般課堂學習或日常生活需要展示的學習及/或社適技巧,安排額外支援/提供「增補」輔導予持續學習或適應困難的學生,例如小組學習、課後輔導和抽離式輔導等。
第三層支援是為有持續及嚴重學習或適應困難的學生提供個別化的加強支援,即透過個別學習計劃(IEP, individual education plan),盡量規劃在三層支援下 環環相扣的支援。學校需因應學生的個人學習目標,提供一對一的加強訓練,並按學生的需要,在小組訓練(第二層支援)反覆練習及類化在第三層支援認識的技巧。

教師須在普通課堂 (第一層支援) 上提供機會讓學生練習及應用在第二及/或第三 層支援習得的知識和技巧,才能確保整體支援的效能。換句話說,當學生成為SEN系統中的學生,學校各老師都有責任支援他們。
甚麼情況才能獲得第二及第三層支援?
簡單的答案是:視乎SEN的類別及其對學業的影響。本篇文章的討論是以精神科工作中最容易接觸到的四類型SEN,分別是特殊學習障礙(Specific Learning Difficulties, SpLD)、自閉症 (Autistic spectrum disorder, ASD)、過度活躍症/專注力不足(Attention 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 ADHD)及精神病 (Mental disorders)。

A. 特殊學習障礙(Specific Learning Difficulties, SpLD)

讀寫障礙(Dyslexia)是最常見的一種SpLD。通常學童會最起碼接受第二層支援,當中最普及的是讀寫小組。讀寫障礙亦常與過度活躍/專注力不足同時出現,因此在學校裏同時出現學習及行為問題,屆時,可能提升到第三層支援。與其他的SEN種類不同,患有SpLD的學童接受訓練後,很大機會讀寫能力有相當大程度的進步,同時透過功課及考試的調適,如加時或讀卷,在考試中的表現可能與同學差不多,學校會考慮更改為第一層支援。
原文:
「一般來說,這些學生會從第二層支援獲益。教師應為他們提供適切而頻次足夠的額外小組訓練,以發展其基礎讀寫能力及學習技巧。
如果學生的讀寫能力持續改善,可維持他們的支援層級。如學生的讀寫能力有很大的進展,而成績也與同級一般學生相若,可考慮轉為接受第一層支援。
若學生在讀寫障礙以外同時有其他特殊教育需要,以至在學習或行為上有嚴重的困難,學校可考慮為他們提供第三層支援。另一方面,若學生在相關的標準化測驗結果顯示他們在讀/寫方面仍然出現嚴重困難或成績遠遠落後於同級學生,以及在學習能力、態度和動機方面出現顯著問題,學校宜與教育心理學家及家長協商,檢視他們是否需要接受第三層支援。」
B. 自閉症 (Autistic spectrum disorder, ASD)

自閉症學童經常面對情緒調節及社交問題。通常最少接受第二層支援。一般會安排社交小組、情緒調節小組。若有脾氣問題,亦可參與憤怒控制訓練。執行能力問題與ADHD略有不同,但亦可接受執行能力訓練。有嚴重的情緒行為問題或自殘風險,或同時患上其他情況,校方會根據教育心理學家的意見考慮提升至第三層支援。若然情緒問題未因行為治療有所進步,社工及老師有機會徵求精神科醫生的意見,加入藥物治療或進一步轉介到臨床心理學家接受治療。此外,學校會視資源許可為家長提供訓練或教育。
原文節錄:
「…. 他們一般在不同發展階段都需要第二層支援。
個別有自閉症的學生,如果有顯著的社會適應困難或情緒及行為問題,例如 有傷害他人或自傷行為的學生、嚴重情緒失衡的學生、嚴重騷擾課堂的學生,以及已接受第二層有系統的訓練而社(會)適(應)行為進步較少的學生,學校應諮詢相關教師及教育心理學家的意見,並參考學生家長的意願,以決定學校應否為他們設定第三層支援。」
C. 過度活躍症/專注力不足(ADHD)

患有ADHD的學生一般會獲得最低限度的第二層支援,通常包括功課小組。不過,ADHD學童所受的影響不止於徵狀本身,而是執行能力的問題。執行能力亦是個人自理、執書包、做功課、課堂學習及考試的關鍵。除學習問題外,有部份ADHD學童因衝動控制問題導致在課堂中「多嘴」及「斬斷歌柄」,擾亂課堂秩序及「發脾氣」,學校社工及老師可考慮提昇支援到第三層。若然出現這些問題,學校有很有可能會通知精神科醫生以調整藥物,亦有機會轉介至臨床心理學家接受心理治療或家庭治療,處理憤怒控制問題及對立性反抗行為。
原文節錄:
「…除全班式的課堂支援外,學校應考慮為有關學生提供第二層支援,安排針 對性的小組訓練,例如提升和強化學生的執行技巧(executive function),幫助他們有效地處理日常生活 上的困難。若學校嘗試第二層支援策略後,學生的問題持續沒有改善甚至惡化,例如情緒嚴重失控、嚴重破壞學校和課堂秩序、做出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為等,學校可諮詢有關的專業人員及參考學生家長的意願,以決定是否將支援層級調整至第三層。」
D. 精神病 (Mental disorders)

一般去講,患有精神病的SEN學童最起碼會接受第二層支援。學業上常見的方法是小組教學。課後時,除社工的課後輔導或抽離式輔導外,亦會提供社交訓練,放鬆練習,情緒調節小組,這些訓練,大多數是在SEMIS登記獲資助從校外購買的服務。
考慮「升級」到第三層,常見的原因是: 1)病情嚴重及反覆,2)已經影響不同範疇的日常功能;3)出現風險行為,如自殺、暴力、長期拒學。去到這一步,通常學校就會事先詢問醫生及家長的意見,才會提升到第三層。故此,精神科醫生參與的程度一般會較高,除考慮藥物及心理治療外,精神科醫生有責任評估風險並為回校上課及病假提供意見。遇到拒學(school refusal)個案,精神科醫生亦會提供復課建議,按需要參與學校安排的跨職系(multidisciplinary)會議,與學校及家長溝通。
原文節錄:
「學生在病情 尚未穩定時,學校應考慮為他們提供第二層支援,按學生因病情出現適應上的困難,提供相應的額外輔導和訓練,例如安排小組教學以減輕因未能跟上課堂進度而 產生的壓力、提供社交訓練以逐步加強學生與人相處的技巧和信心或教導學生自我放鬆的方法以助緊張時平復情緒。
部分有較嚴重精神病患的 學生,其病徵較為顯著和 持續,影響範圍亦較廣泛, 例如學生精神狀態持續不 穩、做出危及自身或他人 安全的行為、因病情影響 以致大部分時間未能參與 校園生活或課堂活動等。 學校可諮詢有關的專業人 員及參考學生家長的意 願,以決定是否為有關學 生提供第三層支援。」

Reference:
✍🏻撰文:精神科專科醫生 汪嘉佑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