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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資訊】為甚麽立遺囑前最好先進行精神能力評估?
為甚麽立遺囑前最好先進行精神能力評估? 立遺囑前最好先進行精神能力評估,主要原因是為了確保立遺囑人在簽署時具備足夠的精神行為能力 (Testamentary Capacity)。 根據法律原則(如英國案例Banks v Goodfellow 所確立的標準),立遺囑人必須﹕ 能夠清楚理解遺囑的性質及其效果 能夠理解他的財產分佈範圍 能夠清楚表達財產分配意願及與受益人關係 能夠理解分配決定的後果和影響 如果沒有有效的評估,親屬可能在立遺囑人去世後挑戰遺囑的有效性,導致受益人需承擔額外的證明責任、時間和法律費用,甚至引發家族爭議或法庭訴訟。精神能力評估 (Testamentary Capacity) 通常由精神科醫生進行,能提供專業報告作為證據,大幅降低爭拗機會。 甚麽情況下建議進行精神能力評估? 以下情形下建議進行精神能力評估,以確保遺囑有效: 年事已高(一般建議70歲以上); 曾中風、患認知障礙症、腦腫瘤或其他影響精神狀況的疾病; 擔心後人爭產或有潛在紛爭風險; 律師在準備遺囑時擔心立遺囑人的認知能力 在這些情況下,若無評估,遺囑容易被挑戰及引發訴

思健醫務中心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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