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遺囑】為甚麽立遺囑前最好先進行精神能力評估?

已更新:8月18日

【遺囑】為甚麽立遺囑前最好先進行精神能力評估?

為甚麽立遺囑前最好先進行精神能力評估?

立遺囑前最好先進行精神能力評估,主要原因是為了確保立遺囑人在簽署時具備足夠的精神行為能力 (Testamentary Capacity)。


根據法律原則(如英國案例Banks v Goodfellow 所確立的標準),立遺囑人必須﹕

  • 能夠清楚理解遺囑的性質及其效果

  • 能夠理解他的財產分佈範圍

  • 能夠清楚表達財產分配意願及與受益人關係

  • 能夠理解分配決定的後果和影響


如果沒有有效的評估,親屬可能在立遺囑人去世後挑戰遺囑的有效性,導致受益人需承擔額外的證明責任、時間和法律費用,甚至引發家族爭議或法庭訴訟。精神能力評估 (Testamentary Capacity) 通常由精神科醫生進行,能提供專業報告作為證據,大幅降低爭拗機會。


甚麽情況下建議進行精神能力評估?

以下情形下建議進行精神能力評估,以確保遺囑有效:

  • 年事已高(一般建議70歲以上);

  • 曾中風、患認知障礙症、腦腫瘤或其他影響精神狀況的疾病;

  • 擔心後人爭產或有潛在紛爭風險;

  • 律師在準備遺囑時擔心立遺囑人的認知能力

在這些情況下,若無評估,遺囑容易被挑戰及引發訴訟。


免責聲明:以上資料不能作為法律意見,如有疑問,請諮詢專業律師。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