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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adol「必理痛」和 Paracetamol有分別嗎?原廠藥和副廠藥又有甚麽分別?

已更新:2022年4月10日





最近一段時間,多了關於Panadol 的查詢。有些個案甚至分享說 Panadol在藥房一盒難求的情況下,有藥店職員或藥劑師建議他們選購有效成份 (Paracetamol) 相同的副廠藥。本文想簡單地為大家解釋一下原廠藥(Brand-name Medication)和副廠藥 (Generic Medication)有甚麽分別?


新藥推出擁有專利權


一般來說,當一款新藥進入市場的時候,研發該藥的藥廠會得到一個專利權,一般為20年。這是由於藥廠在研製新藥的過程需要巨額投資,一般研發新藥的過程需要長達8至14年的時間。為了保護藥廠的利益及知識產權,世界貿易組織便制定了藥物專利權的協議,他們同時希望鼓勵藥廠投放更多的資源作新藥研發,為病人帶來更好的選擇。而這便是我們認識的原廠藥,舉個大家熟悉的例子﹕膽固清 Lipitor便是由 Pfizer輝瑞於1996年推出市場,並得到極廣泛使用,該藥的專利權於2011年11月完結。在藥物專利權過後,其它的藥廠便能夠仿效原廠(此例子為輝瑞)生產含有該有效成份(Atorvastatin)的藥物,這便是我們常說的副廠藥(或稱為學名藥、仿制藥等)。


副廠藥同樣須要提交化驗報告


在香港,副廠藥在推出市場前,一般都須要向衛生署提交相關的化驗報告,以證明其藥效與原廠有接近或相同效果。不過,副廠藥的非有效成份,例如色素、塗層等等是有機會與原廠不同的,這亦導致副廠藥在藥物顏色及藥物味道上可能與原廠藥有分別。


Panadol和Paracetamol 的分別


我們回來說一下必理痛 Panadol的情況,Panadol 的有效成份是Paracetamol,其實這藥物在1893年已經在臨床上應用,並在1950推出家用市場。換言之,該藥已經有超過100年歷史。在當年,有兩間藥廠為其打造品牌,Sterling-Winthrop Company 給了它我們至今仍非常熟悉的名字 Panadol,另一間McNeil Laboratories 則為它命名為Tylenol。然後陸陸續續又有更多的藥廠相繼生產含有Paracetamol 的藥物。在香港,大家比較熟悉的便是幸福止痛藥或者小朋友常用的痛熱適小兒止痛退熱水(Biogesic)。


選購時宜向醫生或藥劑師咨詢


為了讓求診者更安心,筆者所屬的醫務中心使用的藥物大多數為原廠藥。不過,像今天發生的特發情況,在Panadol 嚴重供不應求的情況下,大家亦可以考慮一下副廠藥。大家在選購時如果有任何疑問,亦不妨咨詢一下藥劑師或醫生的意見


撰文:精神科專科 張正平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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